泗洪县青年就业见习政策
开展青年就业见习是落实国家稳就业、保民生工作要求,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的有效举措,对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和实现高质量就业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为企业招工选才搭建交流平台。 一、见习对象 1.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延伸到离毕业生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二、见习时间 见习期限3-6个月。 三、见习待遇 1、见习期内每月提供不低于本地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60%(972元)的生活补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每留用 1 人补贴 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补贴。 四、报名方式 见习岗位通过泗洪政府网、招聘会等平台发布,见习对象根据岗位要求与见习基地联系报名,也可将个人简历发送到人才中心邮箱(shrczx@126.com)申请见习,经见习单位及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安排见习。 五、见习管理 见习双方签订书面见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人员的工作指导,提高见习质量,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对见习期满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管理。
泗洪县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0829312、8082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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