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外打工的许某(女)结识同样在外打工的王某(女),后王某称家里老人急病,向许某借款5万元,并承诺年底结清工资就还款,许某看在是同乡,大家都在外打工不容易的情况下,没有要求王某打欠条,就将钱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借给了王某,后来,王某到约定的还款期限也没能偿还债务,许某多次找到王某要债,王某总是答应尽快偿债,但迟迟未能履约。许某与赵某彻底闹翻,否认借款。2021年3月,许某来到界集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案件被送到调解员乔家胜手中,调解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首先找到原告,原告手中虽无欠条,但是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材料。调解员又联系被告,被告一开始否认借款,又称钱已经还清。后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将录音播放给被告辨认,向王某讲解了《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向王某讲明,并不是没打借条就不用还钱了,
对于借款王某负有偿还义务,现在也不是让她一次性还清,可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下,王某承认确实欠许某钱,也不是不想还,家里实在困难。然后,调解员从王某的现实情况入手,向许某说明,许某表示只要承认借款一事就行,还钱慢慢来。就这样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许某非常感谢调解员所做调解工作,特意送上锦旗一面,并感激道“要了这么多年的钱,法庭两周就解决了,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界集法庭人民调解员乔家胜收到原告许某送来的锦旗。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民间融资活动,在广大农村地区尤为常见,通常亲戚之间,邻里之间互相周转,大多碍于情面不会写借条,多为口头约定。在这里提醒大家,民间借贷最好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借条借条是债权债务的凭证,日后发生纠纷无法举证,口头约定是很难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权人拿不出有效证据,那么债权人将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来源:泗洪法院(ID:sihongfayuan) 编辑:朱珠 审核:张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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