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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号牌 是识别车辆的重要标识之一 车辆上路行驶 必须按规定正确安装机动车号牌
未办理车辆入户手续的 要在前后挡风玻璃指定位置 粘贴临时号牌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泗洪公安交警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加大对套牌、假牌、无牌等交通违法路面査控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4月7日10时46分,民警在山河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的小型普通客车,既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也未在挡风玻璃上粘贴临时号牌。趁着等红绿灯的间隙,民警对这辆车进行例行检查。 经查,驾驶人李某(身份证号:3213241988******21)因想要躲避路面监控抓拍,将车辆号牌藏于车内,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苏NV***U小型普通客车上道路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十八项,决定给予:罚款200元,记12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罚款2000元,记12分;◐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
警方提醒
机动车号牌就像是公民的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性、合法性,有利于监督、督促驾驶人守法驾驶,维护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既是遵守法律法规的体现,也是在保障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在号牌上耍心机,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会害人误己。 来源:泗洪警方 编辑:许安然 审核:张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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