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警方(shjingfang) 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生活中,不少人都会在微信朋友圈 发布消息,记录点滴 但发布内容 可不能由着性子来,不能想说啥说啥! 近日,泗洪一男子因违法停车 被贴了罚单 本应吸取教训,下不为例 然而,却在微信朋友圈 公开辱骂民警
5月23日下午
泗洪警方接到线索称 一男子在其微信朋友圈里辱骂交警 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证据固定等相关工作 民警于次日将辱警嫌疑人成功抓获
经调查
违法行为人付某当天上午 将汽车停在城区路边人行道 等到其挪车时发现 车窗玻璃上被交警贴了违停单 顿生不满的付某遂在微信朋友圈 发了一段话辱骂交警
其中一些语句不堪入目
且在短时间内造成了恶劣影响 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 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权威 目前 违法行为人付某因寻衅滋事 被泗洪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四日
法律链接 关于对“辱警”行为的处罚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如果对警察执法存在异议 应采取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网络虽是虚拟空间 但并非法外之地 大家一定要遵守法规 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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