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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8月1日起,电动车进楼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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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1-7-14 08:26:23|来自:中国江苏宿迁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来源 | 泗洪警方(shjingfang)
    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近几年
    关于电动车自燃
    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微信图片_20210714082253.gif
    近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其中提到在高层民用建筑
    公共门厅等地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拒不改正的个人
    将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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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定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提醒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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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7-15 08:11:39|来自:中国江苏宿迁 来自微泗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光禁止进楼道,那么楼下是否有停车棚?是否配置充电设施?
    嘴上喊着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就是江山,基层职能部门是怎么落实的呢?
    物业更是狂妄自大,现在高层建筑多了,进出楼层需使用电梯刷卡。你对物业不满,没人关心,你不交物业费,就进不了电梯、进不了家门。
    人民百姓一直是弱势群体,小的问题、小的申诉、小的不满,是没人关心、没人过问的。除非是病入膏肓的大问题、大事件,才会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然后通过媒介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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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1-7-14 09:30:29|来自:中国江苏宿迁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印度尼西亚
    帮顶!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7-14 11:02:28|来自:中国江苏宿迁 来自微泗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那你可以派人去各大小区蹲点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1-7-15 07:34:40|来自:中国江苏宿迁 来自微泗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堵不如疏。为民办实事,而不是一味的去以罚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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