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爱泗洪(aisihong01) 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2021年8月11日在泗洪县切换上线,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旧系统切换涉及单位 县人社、税务、医保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社服务平台。 二、相关业务暂停办理事项 (一)人社相关业务 2021年7月22日18:00至2021年8月10日24:00,我县各级人社经办机构线上、线下均暂停办理社会保险、公共就业、人才人事等相关业务。 2021年7月22日18:00至2021年8月10日24:00,暂停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服务,在此期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先行垫付后到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报销手续。 (二)税务相关业务 2021年7月20日18:00至2021年8月10日24:00,税务部门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三)医保相关业务 2021年7月22日18:00至2021年8月4日24:00,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线上、线下均暂停办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刷卡报销不受影响)。 (四)公共服务 1.人社、医保网办大厅 2021年7月22日18:00起,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停止使用。2021年8月11日全面启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2021年8月11日全面启用宿迁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s://61.147.251.181:9010/)。 2.人社微信公众号服务及其他APP服务 2021年7月22日18:00至2021年8月10日24:00,“宿迁社保”微信小程序、江苏政务服务APP人社查询服务及“宿迁人社”公众号“网上大厅”均停止使用。2021年8月11日起同步启用“江苏智慧人社”APP及“江苏智慧人社”小程序。 三、相关业务规则调整事项 (一)2021年7月社保费缴款期限。为保障参保单位缴费权益,2021年7月社保费缴款期限延长至2021年8月31日。 (二)社保经办职责调整。2021年8月1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申报业务由人社部门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申报业务由医保部门负责。 因系统切换涉及人社、税务、医保、金融合作机构等多个部门单位,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覆盖范围广,业务种类多,数据量巨大,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0829616;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0527-96888793;泗洪县医疗保障局:0527-80616036。   特此通告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泗洪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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