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宿迁廉风 编辑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1.沭阳县电排灌管理总站主任徐效斋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7年至2019年,徐效斋违规发放津补贴36.22万元、为职工报销话费2.05万元,其中个人领取8.66万元,公款购买4部手机价值2.66万元供个人使用。2021年9月,徐效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全部收缴。 
2.泗阳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潘龙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0年,潘龙生收受陈某、乔某等6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品价值共计3.17万元。潘龙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12月,潘龙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泗洪县城东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洪发粮食购销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孙志国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0年,孙志国以虚报食堂餐费方式套取14万元,用于违规吃喝、购买烟酒等。孙志国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烟酒等礼品价值共计11万元。孙志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2月,孙志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宿豫区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主任姚秀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姚秀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左某、朱某某等人所送购物卡、现金等款物价值共计6.2万元。姚秀全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5.宿城区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区减贫救助中心原主任姚志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1年,姚志国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宿城区某老年公寓法人代表王某某、某护理院负责人鲍某某等4人所送礼卡礼金等款物价值共计4.7万元。姚志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21年11月,姚志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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