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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民路小学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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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4-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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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2-6-28 09:02:56|来自:新西兰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关于2022年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我校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人民路小学施教区内的儿童。
    施教区范围
          建设北路以东,青阳北路以西,濉河以北,长江路以南(中医院南片区、河滨花都、滨河名城、金港湾等小区也可选择青阳中心小学报名)。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日—10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1. 6月25日—6月30日,组织招生宣传。发布招生信息。学校大门前显要位置张贴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等信息。
    2. 7月1日—10日,网上登记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主要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在网上登记入学报名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选定所在施教区的1所公办学校,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入学志愿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 7月15日—20日,民办学校招生录取。民办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的直接一次性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录取结果在校门口公示。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放弃。
    4. 7月21日—7月31日,公办学校招生录取。公办学校根据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查验,符合施教区入学资格认定条件的,予以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在校门口公示。其中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公办学校不得重复招录。
    5. 8月20日—31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相关要求
         报名过程中儿童监护人不得上报虚假材料,一旦查实,即使正式录取和开学上课,学校也将取消儿童的入学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监护人承担。
    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甄主任 15951098360
       李主任 13812426955
       朱主任 18951092122

    泗洪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用户电脑或手机访问系统网址:http://ygzs.sqjy.cn/,进入 “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
    有两个通道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一、登录平台
    有两个通道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一)打开支付宝,点击‘首页’最上方‘搜索’栏,输入‘宿迁速办’,点击搜索,选择搜索出的‘宿迁速办’小程序,点击进入。然后选择首页 ‘阳光招生’模块,即可进入阳光招生平台。
    (二)江苏政务服务APP登录
    1.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打开“江苏政务服务”官网,点击页面右侧移动APP站点,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也可以扫描二维码下载。
    微信图片_20220628090237.jpg
    2.江苏政务服务APP实名注册。下载安装后,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点击“立即注册”,按照填报要求完善信息后完成注册。
    3.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后,点选底部菜单“我的”,点击左上角“立即登录”,可以通过账号或支付宝快捷登录的方式登录。
    4.进入招生系统。在“江苏政务服务”APP首页左上角城市中选择宿迁市,在“江苏政务服务.宿迁”“我的服务”板块,选择“阳光招生”,点击“进入应用”即可。
           其中,已经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并注册的用户,直接进入第三步。
    二、用户注册
           第一次登陆,请点击“注册”按钮,系统自动转入“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使用须知”页面,请阅读完毕之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须知内容”。然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输入用户手机号码;
    2.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
    3.输入手机上收到的短信验证码,4位数字;
    4.输入两次“密码”;
    5.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三、用户登陆
         访问系统网址,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点击“登陆”。
    四、填写报名信息
    1.选择“申报学段”(小学或初中)、选“申报学校所在县区(泗洪县)”;
    2.据实填报“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号”,“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
    3.上传房屋产权证照片(照片中产权证号、产权人姓名、房屋座落必须清晰);
    4.选择“报名学校”、“房屋产权隶属施教区”;
    5.点击“提取信息”;
    6.点击“保存”,完成报名信息录入。
    五、报名信息查询
    1.短信查询。报名系统会将审核情况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家长手机号码上,家长可查看短信内容了解相关信息。
    2.网上查询。进入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点击“信息查询”,查看相关报名信息。
    六、注意事项
    1.所填全部信息须真实准确,并妥善保管登陆密码。
    2.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可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进行报名审核。
    3.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学生,学校会短信发送通知,家长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网上报名审核未通过的,学校将通过短信通知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学校现场审核。
    4.家长要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看材料审核情况,必要时主动与申报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联系。
    5.家长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到学校招生处咨询。                                      

    泗洪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一、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象。
           是指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学生,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小学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初中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二、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主要依据及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实际居住地认定办法: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凭房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相关证件或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7月1日前。商业、办公、租住、工业、车库、阁楼等未标注用途为“住宅”的用房均不在认定范围之内。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施教区内房产进行认定: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的房产有房产证(用途为“住宅”)且实际居住的,根据房产证进行认定。
    2.因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提供无房产证明),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的(祖孙三代人户籍在一起需满三年),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进行认定。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新购房产,需出具经房产处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其缴款正式发票等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材料进行认定,相关证件或材料取得时间须在2022年7月1日前。
    4.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外无房产(提供无房产证明),但实际居住在施教区范围内且住房是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合法自建房、居民自建房、拆迁安置房、政府廉租房,但无法办理房产证的,经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可按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入学。
    5.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且施教区外无房产的,或者选择安置房没有交付的,自拆迁之日起(以拆迁证日期为准),拆迁过渡期间三年内,其子女可选择在原住址施教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
    三、特殊情况,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   
    1.泗洪县城区户籍无房产人员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范围内无房产,但具有泗洪县城区户籍且实际长期居住在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即取得城区户籍),经规定程序严格审核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
    2.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泗洪县以外户籍)随迁人员子女申请在我县公办学校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县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清单: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有效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3个月(居住时间计算至当年6月30日)。
    (3)随迁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满6个月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泗洪县连续且满6个月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6月30日止)
    注:随迁人员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的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统筹资格。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3.优抚对象群体子女入学。
           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泗洪县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策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认定,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后,提供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按照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4.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四、本认定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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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2-6-28 15:41:05|来自:新西兰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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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2-6-28 20:11:28|来自:新西兰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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