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泗洪县人民政府公布了最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其中包括学校收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等收费标准 一起来详细看看吧! 关于公布泗洪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我们编制了《泗洪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及《泗洪县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见附件1和附件2,以下合并简称《收费目录》),并公布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下简称“收费项目”)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由国家和省两级有权部门批准,我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全部收费项目,其中,加▲号的项目为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取消了社会抚养费。我县按规定取消,并在收费目录中删除该收费项目。 二、2022年7月1日起,我县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分别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2022年7月1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将适时动态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三、本《收费目录》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原《关于公布<泗洪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截止2021年5月)>的通知》(洪财发〔2021〕66号)废止。 附件:关于公布泗洪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泗洪县财政局
泗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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