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微微 于 2020-2-14 15:23 编辑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保利天悦”小区第18栋楼三个楼层的3户6人日前陆续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11号晚上,整栋楼的住户以及12名物管人员被分批转移到指定医学观察场所实行集中医学观察。
为什么要整栋隔离?同一栋楼多名居民相继确诊,传染源为何?又是否存在粪口传播的可能?
让整栋楼的住户都转移到指定医学观察场所实行集中医学观察的决定是广州市海珠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根据官方通报,截至2月11日,保利天悦第18栋楼共有6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户分别位于小区第18栋的15层、25层、27层。最初的一例,来自业主余某的家。
2020年2月11日晚小区楼下出现了多部医务车 | 图自微信公众号“百神智爱”(作者:小爱妈妈)
1月23日,余某的妻子闵某童(31岁)在已经出现咳嗽、发烧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情况下,仍自驾车与父母从疫情发生地返回广州市海珠区的家中。到广州后,余某与家人于1月27日至31日期间,先后前往医院就诊,并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海珠区疾病控制中心在获悉检测结果后,曾致电余某,告知其及家人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均呈阳性,并要求其配合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
但余某在街道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排查时,却刻意隐瞒家人曾出入过疫情发生地,以及一家人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均已呈阳性的事实,且不配合工作人员为其儿子测试体温。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蔡巍介绍,经调查,保利天悦小区18号楼业主余某在明知家人出入过疫情发生地、已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且本人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均呈阳性的情况下,却故意隐瞒,并不配合工作人员排查,拒绝透露自己及返穗家人的活动范围及人员接触情况,导致其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存在继续传播的严重社会危险,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蔡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警方重申,当前正处于抗击疫情关键阶段,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是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广东省、广州市专家多次现场调查和讨论,认为该栋大楼仍可能存在不明传染源,不排除继续通过共用电梯或通过排污管道传播而使疫情蔓延扩大,从11号晚上9点起,保利天悦小区18号楼全体住户分批转移到指定酒店,实施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
海珠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表示,让整栋楼住户搬出,是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居民身体安全,及时、准确提供健康监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