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微微 于 2020-3-27 15:11 编辑
2017年9月30日,韩某驾驶电动车在泗洪县境内与从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韩某当场死亡,韩某死亡时年满32周岁,家中尚有六十多岁的父母亲需要赡养,还有两个小孩,一个7周岁,一个1周岁需要抚养,从某及所挂靠的某公司未赔偿受害者损失,受害人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案经过两审判决,从某应赔偿受害人家属韩某、惠某、徐某等五人损失合计951702元,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在判决生效后,从某及某公司均未履行相应的义务,受害人家属韩某、惠某、徐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从某名下有一套住房,某公司名下无任何资产,经营场所也未能查找到,法院在对从某的一套住房依法进行处置,让申请执行人得到十余万元后,余款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使得该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
面对意外而来的事故,申请执行人一家老的老、小的小,不仅需承担失去亲人的痛苦,还因此使得家庭生活陷入困境。一面是申请执行人期盼的眼神,一面是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法院执行人员努力在寻求案件突破口。在执行人员的又一次查询中,突然发现公司被注销了,这引起了执行人员的高度重视,决定顺着该线索进行深挖,功夫不负有“辛”人,在线索摸排中,发现该公司的股东多次更换,期间进行过增资,但有数名股东并未实际出资,并在本案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未进行清算即注销。
在查明该情况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告知,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依法追加公司原股东彭某某等人为本案被执行人,并责令其限期履行相应义务。眼见躲避执行不成,面对法院的执行利剑,公司原股东许某针对公司的债务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还款协议,并在一周内将40万元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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