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4-1 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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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1 08:52:36|来自:中国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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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近日,刑庭开庭审理一起因家庭琐事而大打出手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彭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胡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9年2月8日15时许,在泗洪县朱湖镇彭某杰(系被告人彭某某亲叔叔)家门口,被告人彭某某及母亲胡某某与彭某杰及其妻子曹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相互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彭某某明知曹某怀孕仍与曹某相互撕打、拽头发,将其推到在地,二被告人行为致曹某腹内胎儿流产。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曹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被告人胡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在本案侦查阶段,被告人彭某某、胡某某赔偿被害人曹某经济损失10.8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被告人进行了训诫,批评被告人在明知婶婶怀孕还与之撕扯致使婶婶流产的行为,同时,承办法官也劝诫被告人:家庭生活中应该加强与家人之间的沟通,积极消除误解,靠武力解决家庭纠纷,没有赢家,其结果只能是伤了身体,赔了医药费,疏了亲情,最终落得是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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