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先进个人第二批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要求,结合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第二批及时性表彰。经过反复比选、组织考察、集体研究,拟对刘康等3名同志进行表彰。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宿迁市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性表彰工作方案》,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从2020年7月29日至7月31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泗洪县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 话:0527-80829607 电子邮箱:shrsgzflk@163.com 通信地址:泗洪县人社局409室 泗洪县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协调小组 2020年7月29日
泗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第二批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刘 康 男 泗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 勇 男 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 慧 女 泗洪县政府办综合五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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