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日下午,泗洪县公安局山河路派出所接到居民杨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城区某小区车内的9000元现金被盗。”
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8月2日晚,杨某将车停放在小区楼下,并将9000元现金放在了车内,由于一时疏忽,离开时忘记给车上锁,直至第二天早上才发现现金不翼而飞,杨某才急忙报了警。
现场指认
根据调取现场监控、乘车轨迹及走访调查,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并于当日下午1时左右,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裴某正在城区步行街一带活动。随后,迅速组织警力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裴某抓获。
面对民警的审讯,裴某称:自己深夜出门,行动小心,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曾想这么快就被警方抓获。据裴某交代:窃得的9000元现金全部被存入银行卡后又被转入到游戏账户中,其中3000余元已被玩游戏消费,还剩5000余元,后期警方将会返还。
刑事拘留
据了解,案发当晚,犯罪嫌疑人裴某一人无所事事,便前往小区采用“碰运气”式拉车门实施盗窃,一连拉了几辆车门后,终于“幸运”的拉开了一辆车的车门,就是杨某停放的小轿车。拉开车门后,裴某发现该车内放有一些现金,确认四下无人后,迅速将现金揣在怀里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裴某已被泗洪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01 记得车辆停放时,一定要及时锁上车门,不要在车内放置现金、手机、提包等任何贵重物品,即使如手提包等是空的,也不要闲置在车内,因为犯罪分子可能认为包内有现金,进而采取盗窃;如果实在不想带在身上或者携带不便的,可放在后备箱、等隐蔽处。
02 车主不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无人看守的路边。驾车外出办事、购物及用餐时,不能一时图方便而随意停放车辆,尽可能将车辆停在有专人看管或有监控系统、保安力量充足的正规停车场,切莫单独停在偏僻的小路上,以免被不法分子盯上。
03 夜晚记得把车停到路灯光线良好的地方,在灯光下作案的难度比在黑暗中要大大增加。
04 记得给车辆安装实用可靠的报警器、记录仪等安全装置,万一车窗被砸,可及时鸣笛报警,避免进一步损失。
05 记得报警,一旦发现车内财物被盗,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尽可能的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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