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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一高中生把母亲告上法庭,因其没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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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4-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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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11-20 08:26:02|来自:日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俗话说: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天选好之后送给父母最珍贵的礼物,都是父母的心头肉,都应得到父母的宠爱和保护,但是总有的父母因为离婚等原因让孩子受到伤害,更甚至是连最基本的抚养费都不能按时给付。
    微信图片_20201120082546.jpg
    界集法庭在近日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小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某支付抚养费。小的父亲某,因感情问题于去年与某协议离婚,当时某觉得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自愿净身出户,并将小的抚养权交给某,但双方对抚养费未进行约定。随着小升入高中,生活、学习开销不断增加,仅凭某一人的收入难以支撑,而某自从离婚至今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小决定向母亲某索要抚养费。

    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小及其父亲某最终与其母亲某达成了调解协议,某同意自当月起至小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每月支付小抚养费600元,并自愿经常到学校看望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小的父母虽然离婚了,但作为母亲的某对小有不可推卸的扶养责任,虽说抚养孩子是义务,是责任,但这也是父母对孩子爱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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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1-20 09:12:33|来自:日本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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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11-20 10:13:08|来自:日本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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