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2021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 (省级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补助(先打后补)项目)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服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和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维护养殖健康安全和降低系统性风险,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省以上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省级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补助(先打后补)项目实施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公告如下: 一、支持范围 在泗洪县全县范围内,遴选所有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打后补”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需为规模养殖场户,申报标准: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或出栏500头以上、家禽存栏1万羽以上或出栏5万羽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肉牛存栏或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或出栏200只以上。 2.补助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补助项目:对规模养殖场自行采购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疫苗,实行“先打后补”,主要包括:牲畜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成份需含H5、H7亚型流感)、小反刍兽疫。补助病种如有调整,以省级通知为准。 三、补助标准及预计补助数量 1.补助标准: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调整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苏农财﹝2017﹞38号)文件要求,补助基数统一口径为:猪、肉羊、肉禽、肉牛等,以养殖场本年度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的产地检疫电子出证数量为基数(2021年以项目实际实施时间到12月31日的产地检疫电子出证数量为基数);种畜禽、奶牛、蛋禽等以当年度12月底栏存数为基数。 2.预计补助数量:根据乡镇、街道畜牧统计报表的存栏量,进行补助资金的预算。 四、申报办法 项目到期后,由养殖场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表; 2、江苏省规模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书; 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生猪的存栏统计相关材料; 5、疫苗采购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6、存栏畜禽提供符合抽检频次的抗体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出栏畜禽提供每批次出栏畜禽抗体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7、养殖场疫苗运输、储藏条件证明材料; 8、疫苗采购、储藏保管、使用等使用管理制度; 9、畜禽强制免疫病种免疫程序及免疫计划; 10、申请场本场填写完整、记录真实的养殖档案; 11、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2、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出具的企业在本年度未出现重大动物疫病的相关证明。 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上述材料后,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完成对企业申请材料审核、现场勘查及信息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所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并公示后,将最终核定的补助金额报县财政局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最终拨付资金。 所有养殖场申报资金超出本年度总预算资金的,根据本年度预算资金总数,按比例平均分配到各家申报养殖场。 联系电话:0527-80618693 附件:1.“先打后补”试点补助资金申请表(试点场) 2.江苏省规模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