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警方(shjingfang)
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警官,它们还小,请一定要好好照顾它们啊!”5月28日,泗洪县孙园镇居民种先生怀抱着一个装载着4只呆萌小猫头鹰的纸箱,来到孙园派出所向民警寻求“帮助”,而求助对象正是这4只小猫头鹰。
当天下午,泗洪县公安局孙园派出所教导员冯志刚接到辖区居民种先生求助称:自己在家里打扫卫生时,发现了4只猫头鹰幼鸟,因为知道它们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便送来派出所。
种先生说,因家中长期无人居住,马上就要麦收了,他回家准备农忙,打扫卫生时,发现了一个鸟窝,里面有四只幼鸟,再仔细一看,居然是猫头鹰。   民警当场对4只猫头鹰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明显外伤。因为这4只猫头鹰还是幼鸟,无野外生存能力,不具备放生条件,需要先将其喂养至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好的,放心吧!我们会将它们送到相关部门请专业人救助的……”冯志刚对种先生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表示赞扬和感谢后,小心翼翼地为猫头鹰找来了食物和水给它们喂食。经过细心照料,小家伙很快恢复了体力。
目前,泗洪警方已经这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幼崽移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展开后续救助工作。 警方提醒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由于泗洪县森林资源丰富,非常适合其繁殖,而每年的五、六月份又是繁育期,所以目前数量较多。擅自抓捕和售卖猫头鹰会受到法律严惩,如若在野外发现猫头鹰受伤、被困时,不要嬉戏、玩耍或非法猎捕,要想方设法保护起来,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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