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 | 许安然 审核 | 张希刚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我县及时做好三季度社会救助资金拨付。
自2021年7月起,启动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20元,惠及全县3.5万困难群众。
三季度我县城乡低保共保障17444户34912人,发放低保救助金4990.47万元,同比增长4.2%。
其中城市低保2055户3863人,救助资金544.24万元;农村低保15389户31049人,救助资金4446.23万元。三季度共实施临时救助1387人次,发放救助金78.26万元。(民政局  杨晓如  审核  邓洪波  责任编辑  裴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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