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警方微信公众号(shjingfang) 编辑 |许安然 审核 | 张希刚 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的提醒和告诫,其背后也有着许多起安全事故的总结。每一位电动自行车的骑乘者都要通过增强安全意识来改变道路交通陋习,进而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畅通。
有些电动自行车骑乘者不戴安全头盔,觉得戴头盔嫌麻烦、不自在、憋得慌等等。这些理由折射出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者交通安全意识与交通文明意识的淡薄,也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漠视。
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来说,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降低交通事故对头部的伤害。为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泗洪交警坚持宣传引导先行、服务严管结合,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劝导力度,切实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首次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处以50元罚款。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严格遵守。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上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文明形象的体现,每一位电动自行车的骑乘者都应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一份保障,给城市文明交通增加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查处并不是目的 最终是让市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养成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 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