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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根据《泗洪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规定,全县城区(东至G343、西至宁宿徐高速、南至G343、北至金沙江路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即日起至2月15日,公开征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线索,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凡提供有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视情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110、15851159399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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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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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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