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泗洪,精彩不断,每天更新!

微泗洪

搜索
查看: 2688|回复: 2

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1 06:20
  • 签到天数: 1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2-3-14 14:30:12|来自: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记者3月11日从国家烟草专卖局获悉,《电子烟管理办法》于3月11日发布,并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电子烟定义和监管对象;二是对电子烟生产、批发和零售主体实行许可证管理,电子烟许可证管理不新设行政许可种类,仅在烟草专卖生产、批发和零售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中增加相应条目;三是对电子烟销售实行渠道管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规范电子烟销售方式;四是对电子烟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建立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和跟踪追溯机制;五是对电子烟运输和进出口依法实施监管。 1.png
    此外,《电子烟管理办法》提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2-3-14 20:50:15|来自: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台湾
    帮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7 16:06
  •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2-3-15 06:20:48|来自:中国上海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顶起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