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警方(shjingfang) 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关于启用及复用泗洪境内部分 监控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2年4月6日起启用及复用辖区内21处监控抓拍设备,开展非现场执法。现公示如下: 一、新建监控抓拍点位9个: 1.分金亭与开发大道; 2.新增农场大桥东侧; 3.新增龙民路与兴龙路(龙集); 4.新增杭州路与开发大道; 5.新增G235与S330交汇处; 6.新增湿地大道与330交汇处; 7.新增金沙江路与玉环路; 8.新增金沙江路与虞山路; 9.新增金沙江路与楼尚路。
二、复用监控抓拍点位8个: 1.金沙江路与昆仑山路; 2.开发大道与双沟路; 3.仁和路与建设路; 4.吴城大街与湿地大道; 5.山河路与S245线; 6.顺河路与开发大道; 7.山河路与泰山路; 8.山河路与S245线。
三、复用4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点位: 1.黄山路与文华路; 2.泗州大街与阳光路; 3.团结河路与挂剑路; 4.洪泽湖大街(锦绣华庭小区南门)。
特此公告。
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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