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外防输入,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4月27日以来有北京市旅居史的人员回洪后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酒店)报备,凡不报、瞒报、谎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洪的,须执行14天集中管理(费用自理)+7天居家健康管理措施;所在区有本土疫情的(行程码带星的),须执行7天集中管理(费用自理)+7天居家健康管理措施;其他低风险地区的,须执行3天居家隔离+11天居家健康管理措施,如果居家隔离不符合条件,一律集中管理(费用自理)。在健康管理期间,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从北京市来(返)洪人员的排查,确保相关人员第一时间管控到位。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近期不前往北京市,知晓身边有北京市近期旅居史人员的,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 特此通告。
泗洪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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