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众一心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大家急需口罩等防疫物资的心理进行诈骗。非常时期顶风作案,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浙江萧山的胡某某就因虚假售卖口罩,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8万只口罩的订单,到手成了10只! 家住绍兴上虞的被害人玲玲是上虞某公益组织的采购人。2月6日,在朋友的介绍下,玲玲加了胡某某的微信。胡某某称自己有生产渠道,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普通口罩等各种口罩现货都有,并主动晒出了一箱箱口罩堆放在仓库的实拍图和口罩的生产许可证等照片。价格也还算实惠,一只口罩标价2.1元到3元。
玲玲被胡某某的“真诚”迷惑,下单采购了价值27.5万元的口罩,并嘱咐胡某某,口罩是要拿到医院急用的需要尽快发货。在玲玲的多次催促下,拿到全部货款的胡某某先后以快递排不上队、转账限额等理由拖延发货。
终于收到货,玲玲却傻眼了:“我拿到包裹时觉得不大对,8万只的口罩订单包裹,寄过来竟然就手掌大小。”果然,打开只有10只口罩。
与此同时,胡某某通过类似手段骗取另一名被害人32.8万元。
报案后,家住萧山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于2月9日被抓获归案。上虞区检察院对胡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该院认为,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疫情用品的名义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从重处罚。 2月24日,上虞区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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