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4-1 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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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5 11:48:13|来自:中国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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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疫情当前,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执行两不误,全体执行干警始终保持在岗在位,全身心地投入执法办案中,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衡某某、贾某某、唐某某等三人劳务报酬一直未支付,衡某某三人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处理,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洪人社察理字[2019]第001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衡某某等3人工资126000元,公司收到处理决定书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亦未履行给付义务。
2020年2月21日,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此时,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被执行公司又是外地企业,法院的一些线下执行措施无法采取,但案件的执行不能因此而停滞,法院执行人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络查控措施及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提起查询,对查询反馈结果多次查看。
功夫不负有心人,2月27日一上班,发现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账户里有存款足以偿付本案义务,执行人员果断采取线上执行措施,在大数据平台的有力支持下,迅速对该笔款项完成了冻结,如公司不能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下一步,法院将会对该款进行划拨交付给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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