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第一人民医院是宿迁市唯一县级公立综合性医院,该医院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提升全县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自该医院启动运营以来,财政局多举措持续助力其健康发展。
一是做好人员支出保障。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支出额度,综合核定第一人民医院的补助金额并进行及时拨付。
二是加强该医院与三甲医院合作交流学习费用保障。该医院将与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学院合作,县财政对其合作交流费用(包括派出学习人员相关费用)以及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学院派驻管理及专家团队等各项费用进行保障,每年约1500万元。
三是落实医药改革补助费用和医疗保险基金保障。该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价销售政策,县财政按医院实际使用药品招采价的90%予以补助。县财政及时拨付医保基金,并会同医疗保障部门对医保报销资金及时进行结算,加强对医院的政策支持。(财政局 胡修贵 袁新星 审核 沈权 责任编辑 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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