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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陷阱”不是“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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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6-22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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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20-4-28 09:14:33|来自:中国安徽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是一种危害面极广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俗的我们称之为非法集资
    当事人往往通过高额利息或回报
    来诱惑不特定对象为自己非法筹集资金
    近日,泗洪警方
    破获一起超百万的非法集资案

    2020年1月23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罗某,迫于警方压力主动向泗洪警方投案自首。

    经查,犯罪嫌疑人罗某于2017年至2018年间,以投资混泥土公司为名,用高额利息回报做诱饵,筹集他人资金百万元,被其挥霍一空。

    目前,罗某已被泗洪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以此案提醒广大群众,理性投资理财,确保个人财产安全。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轻信高收益、高回报承诺;不盲目相信亲朋好友的推荐;选择正规投资渠道,防患于未然。



    防范非法集资——一算、二查、三思三拒、四看
    1、一算:计算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率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利率超过国家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二查: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是否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3、三思三拒:一思是否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投资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三拒绝”:拒绝相信高息“理财”和承诺高额回报;拒绝被赠送礼品、“先返息”等诱饵打动;拒绝与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签投资理财协议以及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出具收据等。

    4、四看:
    (1)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如发行股票、担保公司、开展P2P业务、小额贷款等都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可到金融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2)看宣传方式。看是不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微信群、 QQ 群等方式获取的集资信息,或者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
    (3)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
    (4)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

    那么生活中我们如何识别

    哪些是非法集资呢?





    01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02
    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诊?

    非法集资活动一般说来有四大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03
    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的类型和常见手段?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多样,大致分为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债权、股权等四大类

    常见手段有:

    🔺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具体表现为: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

    🔺 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 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

    🔺 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罪行、逃避打击;

    🔺 精神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集资参与人群体等等。




    04
    非法集资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





    05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存款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




    06
    什么是集资诈骗?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07
    非法集资活动对社会有什么危害?

    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违法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08
    近来的非法集资犯案活动有哪些典型手法?

    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主要有6种:

    1、假冒民营银行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3、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诱骗群众投资;

    4、以“养老”的旗号,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6、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09
    如何避免掉入非法集资陷阱?

    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要做到“四个不”:

    一是对高息“诱饵”不动心。

    二是对老板“实力”不崇拜。

    三是对企业“背景”不迷信。

    四是对熟人“热心”不轻信。




    10
    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该怎么办?

    一旦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作为集资群众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11
    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由谁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12
    非法集资的合同是否有效,投资回报能否得到支持?

    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集资参与人与集资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合同中约定的利益条款也无效,投资回报不受法律保护。





    13
    目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投资公司,是否具有吸收公众资金的资格?

    投资公司仅是经工商注册的一般企业,而不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其经营业务主要是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开展投资咨询等。未经批准,不允许吸收公众资金。




    14
    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上的广告是否可信?

    投资理财广告是一种商业行为,投资者要慎重辨识风险,不要受广告诱惑盲目投资。





    15
    获得过多种荣誉称号的投资公司是否可信赖?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公司进行理财时,应该看它的经营业务是否合法、合规,而不能单纯凭其荣誉称号作出判断。




    16
    某些企业以经营超市、养殖、种植等实体项目为名集资,是否值得投资?

    投资者一方面对这些项目要进行认真甄别,另一方面要辨清其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一些企业所谓的超市、养殖、种植等实体项目只不过是引诱集资参与人参与的“空心项目”,没有真实业务。即使集资企业真的经营这些项目,其从项目上获得的收益也无法支撑其承诺的高额汇报,隐藏着巨大的风险。





    17
    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呢?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刑事案件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8
    P2P借贷平台不能突破哪几条红线?

    P2P网络借贷平台不能突破4条红线:

    一是平台的中介性质;

    二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

    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19
    P2P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情况?

    P2P网络借贷涉嫌非法集资主要有三种情况,社会公众要谨防这三种情况:

    一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账户,产生资金池。

    二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没有尽到借款人身份真实性的核查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有的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

    三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募集资金,采取借新还旧的庞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有的用于自身生产经营,有的甚至卷款潜逃。




    20
    老年人应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

    以老年人为诈骗对象是最近几年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点之一,因此,当老年朋友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同时建议老年朋友通过金融机构选择低风险的产品进行理财,保障资金安全。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28 11:04:20|来自:中国安徽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泰国
    顶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4-28 11:24:51|来自:中国安徽 来自微泗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安徽
    被骗的都是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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