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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泗洪骑电动车的注意了,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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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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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5-16 08:54:47|来自:马来西亚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本帖最后由 微微 于 2020-5-16 09:00 编辑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已由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

    这些重点一定要记住
    戴头盔要强制了!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市的人民政府规定。未按规定佩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快递、外卖等企业应当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

    生产、销售的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和要求。

    载人年限放宽了!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停车充电更规范了!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居民小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微泰州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5-16 09:00:26|来自:马来西亚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顶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5-7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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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5-16 09:10:28|来自:马来西亚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马来西亚
    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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