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5日的省《政风热线》直播中,泗洪县太平镇村民老高反映,自家七八年前在洪泽湖湖畔种植的上千棵杨树,在正在开展的退渔还湖项目中能否得到相应补偿?
“历史违规”种的树还赔吗? 16日下午,记者跟随省林业局督办组在泗洪督办现场看到,老高家的杨树林位于太平镇洪泽湖堤坝下,靠近湖面的滩涂上。他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在滩涂上种杨树,现在这块地上有600余棵树。 泗洪县水利局项目建设总工程师姚飞表示,太平镇村民违规使用滩涂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老高和其他村民使用滩涂湿地,并没有和政府或者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他们的行为是违规的。”太平镇镇长王传忠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老高可以选择卖掉较大的杨树,将未长成的杨树移栽到堤坝以外。 根据相关规定,对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虽无省海洋与渔业局《水域滩涂养殖证》,但纳入洪泽湖渔业管理局正常管理(交增保费)的,会按1500元/亩给予补偿。“老高目前可获补偿的土地面积为19.9亩,镇上将统一核对后发放补偿金。”王传忠说。 目前太平镇清查违规使用湿地村民共100余户,涉及湿地面积超3000亩。当地政府计划在7月汛期来临之前与当地村民完成补偿金合同签订,以便及时拆除违规建筑、清理作物,降低汛期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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