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9月18日,泗洪法院第四党支部走进社区,开展9月“党员活动日”。本次活动日的主题为《“未”爱行动,护你“未”来》,第四支部党员对部分未成年被害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2019年6月,陶某的父亲因家庭琐事与其母亲发生争执,期间将5岁的陶某与其母亲砍伤。经我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陶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案件发生后,陶某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心理更是受到极大创伤。为帮助陶某尽早从伤害的阴影中走出,泗洪法院法官多次对陶某进行心理疏导。本次党日活动,第四支部党员第一站便是看望陶某,并送上慰问金,询问生活、学习情况,对陶某母亲提出的困难进行帮助。
随后第四支部党员来到未成年被害人杜某家进行帮扶,对监护人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杜某的近况,帮助涉案家庭成员疏导心理压力和不良情绪,并送上慰问金。在得知杜某已经顺利入学后,参加活动的党员都很欣慰。
第四党支部党员主要为刑事、家事及商事条线法官,一直以来积极响应院党组号召,立足本职工作,讲奉献、有作为、勇担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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