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第六届“彩虹文学艺术奖”评选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现就泗洪县第六届“彩虹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群众性,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评先评优。参选作品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展现新时期的特色,体现积极向上向善、求真求美求好,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
二、奖项设置“彩虹文学艺术奖”设“荣誉作品奖”、“入选作品奖”及“入围作品奖”若干个,名次不分先后,奖项和奖额可以空缺。作品已获国家、省重点文艺作品评选奖项(具体奖项名称附后)的,申报“荣誉作品奖”,其他作品申报 “入选作品奖”。对获得“荣誉作品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得“入围作品奖”和“入选作品奖”的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褒奖。参评作品同时获市级及以上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
三、申报事项本届“彩虹文学艺术奖”参评分2大类9个门类。文学类:影视剧(含动漫、纪录片、微电影)、戏剧舞台艺术、广播剧、歌曲曲艺(歌曲、小品、相声、民间艺术等)、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剧本创作。书画摄影类:美术、书法、摄影。
(一)申报范围 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发表、出版、播映、上演或展出的原创作品。
(二)申报条件 1.泗洪籍作者原创、版权归本人或本地机构的作品,且作者同意泗洪县享有此作品推荐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 2.非泗洪籍作者原创的反映泗洪精神风貌的作品,且作者同意泗洪县享有此作品推荐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泗洪县第六届“彩虹文学艺术奖”参评项目申报表》一式1份外,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报参评的影视剧(含动漫、纪录片、微电影)制品均需报送DVD影碟1套,制品盒上需要且只能标注剧(片)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2.申报参评的戏剧作品制品需报送DVD 碟和文字脚本各1 份。文字脚本上不出现主创人员姓名。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制品盒上需要且只能注明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3.申报参评的广播剧作品需报送 CD 碟和文字脚本各1份。制品盒上需要且只能标注剧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文字脚本上不标注主创人员姓名。 4.申报参评的歌曲制品需报送音乐CD 碟(不报送录像带和MTV 影碟)和歌谱(简谱,A4 纸规格,不出现生产单位名称和词曲作者名字)各1份。曲艺作品需要报送DVD 碟和文字脚本各1份。制品盒上需要且只能标注作品名、排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报送歌曲作品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如出现重复授权的争议,由各单位在报送前自行协商解决。 5.申报参评的图书作品需提供作品图书2本。 6.申报参评的书、画、摄影作品需提供作品原件(照片)及作品简介各1份。 7.申报参评的剧本需提供作品1份。
四、评选程序对所有申报参评作品,县委宣传部将组织相关专家分类进行评选。评选分申报、初评、终评、公示和表彰奖励等阶段进行。 (一)申报。凡符合评奖条件的文艺作品,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可以将申报表及相关作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县委宣传部文艺科,电子版报至邮箱:shxwxcbxck@163.com,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逾期申报的作品不得参评。 (二)初评。由县文化工作评审专家库成员组成初评组。经审听、审看和审议入围作品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产生入围终评作品。 (三)终评。邀请县级以上专家对初评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入选作品奖”和“入围作品奖”若干。 (四)公示。评奖结果在县相关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向县委宣传部实名反映举报(电子邮箱:shxwxcbxck@163.com,联系电话:89881182)。如发现获奖作品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问题,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已颁发的证书与奖金,责任人5年内不得参与评选。
五、其他事项申报作品报送地址:县党政办公大楼1305室(和谐路5号); 联系人:谭子金,联系电话:89881182。 (点击链接下载申报表) 国家、省、市重点文艺作品评选奖项
国家级奖项: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群星奖、动漫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杂技金菊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舞蹈荷花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骏马奖、中国新闻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国家出版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
省市级奖项: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江苏省五星工程奖、江苏省文华奖、江苏省戏剧文学奖、江苏省戏剧奖•小戏小品奖、江苏省戏剧红梅奖、江苏省民间文艺山花奖、江苏省摄影金瞬奖、江苏省音乐茉莉花奖、江苏省舞蹈莲花奖、江苏省曲艺芦花奖、江苏省电视金凤凰奖、市金鼎文学艺术奖。
来源丨中共泗洪县委宣传部 编辑丨郑 冉 审稿丨曾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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