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警方(sshjingfang) 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今年国庆假期你都干啥了呢? 这七天长假期里有人欢喜有人忧走亲访友、聚餐饮酒总有一些司机心存侥幸酒后开车,顶风作案
针对国庆假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高发的风险,泗洪交警广泛宣传提示警示,加强路面巡逻检查,连日开展夜查行动,紧盯夜间重点时段,严管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和涉酒事故多发路段,零容忍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国庆期间,共查获酒驾15起,醉驾9起。 查处案例 曝光警示
01 酒精检测值134mg/100ml 10月5日22时07分,金某某(男,身证号:3213241991******34)驾驶苏NH***7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山河路与体育路以南200米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134mg/100ml。
02 酒精检测值102mg/100ml 10月5日21时41分,姚某某(男,身证号:3213241991******1X)驾驶苏NM***C小型轿车行驶至山河路与体育路以南200米处,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102mg/100ml。03 酒精检测值39mg/100ml 10月4日21时40分,张某某(男,身证号:3213241984******19)驾驶苏N5***1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山河路与体育路以南2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39mg/100ml。04 酒精检测值38mg/100ml 10月4日21时12分,陈某某(男,身证号:3208271962******15)驾驶苏NN***9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山河路与体育路以南2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38mg/100ml。05 酒精检测值23mg/100ml 10月4日21时05分,宋某某(男,身证号:3213241985******37)驾驶浙JD***6小型轿车行驶至山河路与体育路以南200米处,实施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23mg/100ml。
-- 酒精对驾驶人的危害 --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泗洪交警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勿心存侥幸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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