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宿迁之声(suqianzhisheng) 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即日起,对相关重点区域疫情防控采取以下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区域范围 宿城区耿车镇、宿城经济开发区西区。
二、重点区域防控措施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居家办公。在上述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二)中小学暂停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幼儿园(含托幼、托育机构)暂停幼儿入园;各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活动;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住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三)非城市保障型企业停止运营或实行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实行居家办公或暂停生产经营活动。需连续生产或停产有安全风险的企业,要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停业。 (四)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除保障运行的救护车、物资保障车、消防车等,公交、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运营。快递物流企业一律暂停营业,暂停寄递服务。各社区(村)居民要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居家做好健康防护。所有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区域。 (五)保障市民居家生活供应。市场监管、商务、发改等有关部门要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耿车镇、开发区要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民生保障服务,为上述重点区域居民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上述措施自3月30日零时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宿城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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