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确保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现向社会公布有关举报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征集举报线索。
举报方式
(一)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举报通道。用户通过扫描二维码、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即可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二)泗洪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527-86276109,举报邮箱:shxdjzzylzp@163.com。 县法院举报电话:0527-86279041 县检察院举报电话:0527-80612521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0527-88356080 信访举报:各单位人民来访接待室。
举报时间
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上述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内接听。
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普通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二)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三)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四)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五)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等问题; (六)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人旅游领域涉诈问题; (七)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八)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九)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十)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十一)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 (十二)以**“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十三)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注意事项
1.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2.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县专项办将严格保密; 3.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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