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洪泽湖水位的持续下降,在我县临淮、界集水域近岸裸露的滩涂上出现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国淡水蛏(chēng),经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步监测表明,中国淡水蛏在洪泽湖已形成相当的种群规模,密度高的区域每平方米60只左右。 由于蛏肉含丰富蛋白质、钙、铁、硒、维生素A等营养元素,滋味鲜美,所以,洪泽湖边的一些渔民也有可能自己在裸露的河床上捡拾淡水蛏食用,但许多人并不知道他们捡到的是国家保护动物中国淡水蛏。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五大队大队长 毕兴伟:“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淡水蛏在我们洪泽湖有记录,近期,在洪泽湖泗洪水域,特别是临淮、界集水域发现一定规模的中国淡水蛏,个体大小在五厘米以上,分布区域密集大,六十只每平方。中国淡水蛏是一种稀有的淡水贝类,它的栖息环境要求比较高,在我国呈菱形分布,而且分布区域十分狭窄。”
据洪泽湖渔管会工作人员介绍,中国淡水蛏为我国特有物种,主要栖息于水质清澈的湖泊与河流里,繁殖时要求土壤为沙质,有一定的水流,且水体清澈、透明度高。曾经一度受水体污染、栖息地破坏等因素影响,洪泽湖的中国淡水蛏自然资源急剧衰退,呈濒危状态。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五大队大队长 毕兴伟:“2020年,洪泽湖禁捕退捕以来,我们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开展系列的住船行航执法行动,严厉地打击了湖区违法犯罪行为,使洪泽湖水域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洪泽湖水质的改善使我们中国淡水蛏栖息环境变得更加良好。”
洪泽湖渔管会提请市民,要保护中国淡水蛏这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群体,同时也要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远离滩涂,千万别“赶海”似的捡中国淡水蛏。 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渔政五大队大队长 毕兴伟:“严禁在洪泽湖挖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中国淡水蛏,违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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