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弹无小事,民安重如山 涉枪犯罪 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稳定 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枪支、弹药一旦失控 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 被一些别有用心之徒 用来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因此 国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 非法制造、买卖、邮寄、储存枪支 3月19日,泗洪警方成功抓获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犯罪嫌疑人陈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于2018年3月至11月间,通过微信购买气枪铅弹700余发。侦查过程中,民警在其家中搜查出气枪1把、铅弹144发。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对自己非法购买枪支弹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泗洪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涉枪的违法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提供涉枪线索,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警方提醒 非法制造、买卖枪支零部件及枪支弹药 均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普法小贴士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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