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我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扎实开展好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房补贴政策,使搬迁农户更加深入了解进城入镇购房奖补政策,依据《泗洪县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鼓励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房奖补办法》(洪政办发〔2021〕18号)(以下简称《奖补办法》),现由住建局就我县农房改善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房奖补政策解读如下:
1. 此次出台《奖补办法》与我县之前出台的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房补贴政策是否有冲突?
答:因之前出台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房补贴政策已经到期,今后在办理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房补贴时执行此次出台的《奖补办法》相关政策规定。我县此次出台的《奖补办法》紧密结合泗洪实际,既认真总结之前开展搬迁农户进城购房补贴工作的经验做法,又注意克服过去工作中的不足和教训;既注意新旧政策的过渡衔接又注重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对有意愿进城入镇购房居住的农户给予奖补。
2. 《奖补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对我县户籍常住居民有意愿进城入镇居住的农户,原有房屋列入农房改善搬迁,农村房屋搬迁、未在我县农房项目中安置,进城入镇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县财政给予相关奖补及优惠。进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普通商品房(含二手住宅),按购房款的10%给予补贴,购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在双沟镇镇区规划区和三个街道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房(含二手住宅)按购房款的9%给予补贴,进双沟镇镇区规划区购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进三个街道购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在重点镇、特色镇和其他一般乡镇(见附件)镇区规划区内购买普通商品房(含二手住宅),分别按购房款的8%、7%和6%给予补贴,购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3. 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时,对搬迁农户进城、进街道或入镇购房有具体区域范围要求吗?
答:有。 (1)进县城购房是指北至金沙江路、东至G343、南至G343、西至新扬高速公路约80平方公里县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普通商品房; (2)进街道购房是指青阳街道、大楼街道和重岗街道范围内的县城区规划区以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景粼别院、翡翠庄园、芦沟新苑、邻里中心东部花园、邻里阳光、京华雅苑、周李天和嘉苑等小区普通商品房; (3)入镇购房是指镇区规划建设的居住小区内普通商品房。
4. 我县街道、重点镇、特色镇和一般乡镇具体名单有哪些?
答:街道(3个):青阳街道、重岗街道、大楼街道。 重点镇(4个):双沟镇、界集镇、梅花镇、上塘镇,其中双沟镇是江苏省经济发达镇。 特色镇(6个):魏营镇、龙集镇、半城镇、临淮镇、归仁镇、石集乡。 一般乡镇(6个):金锁镇、朱湖镇、孙园镇、车门乡、瑶沟乡、天岗湖乡。 在被合并的原四河乡、峰山乡、太平镇、曹庙乡、城头乡、陈圩乡原镇区规划建设的居住小区内购买普通商品房,仍然按一般乡镇类型进行奖补。
5. 申请购房补贴搬迁户有没有户口规定?
答:有。申领人即被搬迁人和购房人,必须为我县户籍的常住居民,申请时需提供户口簿。县外户籍不能申请。
6. 被搬迁人和购房人不是同一个人,是否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答:可以。但被搬迁人和购房人必须是同一户口簿中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户主及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每份搬迁协议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7. 搬迁农户房屋搬迁后即可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不可以。搬迁农户原农村住房已搬迁且未在我县农房项目中安置,进城入镇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方能申请购房补贴。 8. 搬迁农户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可以。但必须是二手住宅。搬迁农户进城入镇所购房屋为直系亲属关系人员之间房屋转让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9. 搬迁农户不是首次进城或入镇购房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可以。此次制定的购房补贴政策针对搬迁农户所购房屋不限制首套房。
10. 搬迁农户申请购房补贴的房屋面积有规定吗?
答:有。搬迁农户所购房屋为建筑面积为144(含)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宅方能申请。
11. 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买的安置房等各类政策性住房能享受购房补贴吗?
答:不可以。各类政策性住房包括安置房、限价商品房、产权调换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等,搬迁农户购买各类政策性住房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12. 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买的车库或储藏室是否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答:不可以。搬迁农户所购房屋必须普通商品住房,车库和储藏室属于附属用房,不属于住宅性质,所以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13. 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时,搬迁农户的搬迁时间有要求吗?
答:有。《奖补办法》规定,申请此项政策的搬迁农户必须是我县2018年9月29日《实施意见》下发后实施农房改善搬迁户,搬迁农户所在地块启动搬迁时间和签订搬迁协议时间均在2018年9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14. 申请购房补贴政策时,搬迁农户购房时间和购房类型有那些要求,具体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共分三种情况。 (1)2018年9月29日之后(含9月29日)进城入镇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一手房)的搬迁农户,可以根据购房区域类型不同申请购房款6%-10%的购房补贴。 (2)2018年9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城入镇购买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的搬迁农户,可以根据购房区域类型不同申请购房款6%-10%的购房补贴。 (3)2009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28日期间进城入镇购买普通商品房(含二手住宅)的搬迁农户,进城(含街道)购房补贴1.5万元/户,入镇购房补贴0.8万元/户。
15. 农村房屋搬迁后,随时进城入镇购房都能申请购房补贴吗?有办理时限要求吗?
答:不可以,有时限要求。针对搬迁农户购房时间和购房类型不同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办理时限要求: (1)对于在2009年6月1日至2018年9月28日期间进城入镇购买普通商品房(含二手住宅)的搬迁农户(进城购房补贴1.5万元/户,入镇购房补贴0.8万元/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超期不再享受此次购房补贴。 (2)对于在2018年9月29日之后(含9月29日)进城入镇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一手房)的搬迁农户,如果农户是在搬迁之后购房的,必须在签订搬迁协议2年内购房(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自签订搬迁协议时间不得超过2年),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超期不再享受此次购房补贴。 (3)对于在2018年9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进城入镇购买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的搬迁农户: ①2018年9月29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搬迁协议的农户,必须在签订搬迁协议2年内购房并申请(即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和申请时间自签订搬迁协议时间不得超过2年)。 ②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搬迁协议的农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超期不再享受此次购房补贴。
16. 农村有一处房屋搬迁后,进城或入镇购买了两套商品房,所购两套房屋都能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不可以。《奖补办法》规定,每份搬迁协议仅限购一套住房,只能选择申请一套房屋的补贴。
17. 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房时间是以什么时间为准?
答:《奖补办法》规定,进城入镇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18. 搬迁农户申请购房补贴的购房款金额是依据什么核算的?
答:《奖补办法》规定,购房款以不动产销售发票(江苏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所购住房金额为准,不包括车库和储藏室金额。
19. 搬迁农户是否在我县农房项目中安置由那个部门认定?
答:搬迁农户是否在我县农房项目中安置,由申请农户承诺并经所在乡镇(街道)核实认定。
20. 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房,是签订购房合同后即可申请吗?
答:不是。申请人农村房屋搬迁,未在我县农房项目中安置,进县城、街道或入乡镇镇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一手房),依法缴纳契税或取得不动产证后即可申请;购买二手住宅,必须办理不动产证后,方能向搬迁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出示相关材料。
21. 搬迁农户具体到那个部门进行申请购房补贴,需要出示哪些材料?
答:符合条件搬迁农户到搬迁所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提出申请,并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表。 (1)户口簿(被搬迁人和购房人是本人或同一户口簿中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户主及其家庭成员)。 (2)身份证、结婚证(已婚出示)。 (3)购买普通商品房(一手房)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已取得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未取得不动产证出示契税发票);购买二手住宅出示存量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证(房产证)。 (4)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县政务大厅四楼不动产窗口查询)。 (5)房屋搬迁补偿协议。 (6)被搬迁人一折通或农商行银行卡。 (7)其他相关材料。(例如承诺书等,被搬迁人和购房房非同一人的,要通过其他家庭成员同意申请并签订承诺书)
22. 搬迁农户进城入镇购房补贴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主要有以下四个流程: (1)农户申请。 (2)乡镇(街道)审核。 (3)县住建局审核。 (4)县财政局审定并发放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