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人民政府网 编辑 | 许安然 审核 | 张希刚 公安局“五个到位”扎实做好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营造安全、干净文明、和谐的环境,公安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一是组织部署到位。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2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1次;制定出台《泗洪县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按照“重心下移、责任上肩、层层落实”的原则,建立县、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禁燃工作机制。
二是源头管控到位。推动建立烟花爆竹“属地十行业”双监管模式。对全县 270 家烟花爆竹销售点逐一上门提醒,督促城区 22 家销售点禁止向禁燃区居民销售烟花爆竹,对农村240余家销售点落实销售实名登记。
三是宣传动员到位。将宣传工作贯穿禁燃管控始终,组织公安、城管、市监等部门深入公共场所、居民小区,逐家逐户开展“精准化”宣传;在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禁燃宣传活动,组织全县学生家长逐一签订《烟花爆竹禁燃承诺书》;宣传部会同公安局开展网上禁燃专题宣传,发布帖文 52条,累计点击量达 30余万次。
四是巡逻看护到位。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包保责任,组织公安民警、城管队员、社区(村居)干部、物业人员等1800 余人,对城区132个居民小区包保看护,中秋节期间全天候在责任小区内巡查、宣传,及时发现制止燃放行为26起。
五是曝光引导到位。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平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警示教育一片。
努力营造严管严查的良好氛围。对党员干部违规燃放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将同步通报所在单位予以问责。(公安局  张金宇  审核  饶行行  责任编辑  裴晓佳)cong'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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