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宿迁日报泗洪微新闻(sihongweixinwen) 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为进一步优化宿迁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查验点查验流程提升通行效率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交通管控专班《关于调整市域内流动人员查验标准的通知》3月28日起对市域内流动人员查验标准进行调整
对市域内流动人员,健康码、行程码绿色,行程码显示14天内无外地旅居史(不带*),且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票据显示起讫地均在市域内的,直接放行。(宿迁市域范围内高速公路收费站ETC车道将陆续暂停使用,届时高速公路收费站缴费车辆全部经人工通道)。 随车如有14天内外地旅居史的人员,全车人员仍按原查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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