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 2024年3月21日起,启用以下路口(路段)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开展驾驶机动车超速、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现公示如下: 一、车辆超速违法抓拍(一)新增22套抓拍设备,主要针对车辆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复用2套区间测速点位
二、电子警察设备抓拍 37套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是用于查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一)新增电子警察设备14套
(二)复用电子警察设备23套
三、卡口设备抓拍 新增16套主要针对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
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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