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 控大”工作,泗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严格执法,守护生命安全
压降事故,保障出行安全
查处案例 曝光警示
01 · 酒精检测值147.9mg/100ml
3月16日22时36分,朱某某(身份证号码:3213241990******10)驾驶苏AQ***7小型轿车行驶至山河路与青阳路交叉路口以东200米处,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147.9mg/100ml。
02 · 酒精检测值73.2mg/100ml
3月16日21时40分,尹某某(身份证号码:3208271965******34)驾驶苏U3***U小型轿车行驶至山河路与青阳路交叉路口以东200米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73.2mg/100ml。
03 · 酒精检测值28.6mg/100ml
3月17日00时57分,赵某某(身份证号码:3213211987******2X)驾驶苏N3***R小型轿车行驶至山河路与青阳路交叉路口以东200米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检测值为28.6mg/100ml。
饮酒后驾驶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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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觉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视力不稳,辨色力下降,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安全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 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交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主动抵制、劝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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