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杜玉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玉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杜玉波利用担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常务副书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书记,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第八届理事会会长,第七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olor=rgba(0, 0, 0, 0.9)][color=rgba(0,]1978年从北京工业学院毕业后,杜玉波留校工作,历任北京工业学院飞行器工程系学生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学院团委副书记、书记等职。1988年,北京工业学院更名为北京理工大学,他先后担任北京理工大学七系党总支书记,校党委组织部部长,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于1993年出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三年后同时担任副校长职务。 [color=rgba(0, 0, 0, 0.9)][color=rgba(0,]此外,杜玉波还曾担任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等职。 [color=rgba(0, 0, 0, 0.9)][color=rgba(0,]经查,杜玉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贪欲膨胀,“靠教育吃教育”,将教育资源当作谋私敛财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民办高校设置、建设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color=rgba(0, 0, 0, 0.9)]杜玉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杜玉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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