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依法严厉打击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全民禁种铲毒“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告知如下: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予以惩处。 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义务。对检举、揭发有功的人员,视情给予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对打击报复检举人、证人和禁种铲毒工作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举报电话:0527-88356097、110 泗洪县禁毒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