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微微 于 2020-4-15 08:38 编辑
泗洪各幼儿园开学 关于学费的收取也引起家长的关注
由于疫情的影响导致这个学期缩短了 很多家长抱怨这个学期各种费用一分没少收
关于幼儿园的收费问题,大家关心比较大,原因是幼儿园的各种费用明显高于公办中小学收费。
那么,疫情属于特殊时间,在法律层面上,可以理解为不可抗力,对于收取的保育费、服务费等费用,幼儿园拒绝退费是否合理呢?
答案是肯定的——不 合 理!
根据《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可以按月或者按学期收取。营利性民办幼儿因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方式,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幼儿园原因(含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按照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 根据此收费政策,泗洪所有幼儿园,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都必须按实际天数收取相关费用,已经按整学期收取的,必须退还给家长。
那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费用如何收取?
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是免学杂费的,而民办学校会收取一定的学费、服务费等,这个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由学校酌情收取。但是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收取的生活费、伙食费必须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收取,多收取的费用,理论上也应当在学期结束时,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给家长。但是学校周六正常上课,有的学校还可能安排周日上课,学校可以折算收取。也可能折算后与平常相当,因此没有退费现象完全有可能。
前两天,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明确要求各地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此规定再次强调,各学校必须要按实际情况收取,已经收取的食宿费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
对此 已经有泗洪家长投诉某幼儿园提前收费 教育局回复 明确要求不提前收费 可申请退费
网友来信: 市民来电反映: 1、问题描述:泗洪县锦绣华庭小区内哆来咪幼儿园提前收取保育费2900元(放假前收取的费用),且开办兴趣班。 2、诉求目的:要求处理该问题; 3、事发时间:2020年4月; 4、详细地址:泗洪县锦绣华庭小区内哆来咪幼儿园。
领导回复:【泗洪县12345政府公务服务平台】部门答复意见如下: 泗洪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于4月13日14点45分通过电话方式(86222793)联系服务对象,告知因幼儿园原因(含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当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哆唻咪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如果家长不愿意延期,到时可以按照实际天数退还一部分费用。根据收费管理办法,告知幼儿园不得提前收取费用。服务对象表示满意。
所以请泗洪家长先不要着急 相信各学校会按政策收取费用的
对于收费问题 江苏省已经有部分市教育局下文 4月11日
盐城市教育局发布文件 明确规定 “春学期按照3个半月预收费”
相信教育主管部门 一定关心泗洪家长的合理诉求
只是暂时相关政策尚未出台而已
大家再耐心等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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