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青阳中心小学2020年秋季新生招生简章 根据洪教发[2020]089号《2020年泗洪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保证本施教区适龄儿童能按时就近入学,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施教区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 二、招生日程安排: 1. 6月28日—30日,招生宣传,发布招生信息。 2.7月1日—20日,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家长网上报名登记。 3.7月26日—29日,线上、线下审核材料。 4.7月30日—8月5日,对符合条件的入学儿童,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和材料原件。(不符合条件的7月30日领回材料原件)。 三、报名必带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父母的房产(合同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儿童出生医学证明;4.幼儿园毕业证;5.近期一寸照片2张。 四、施教区范围: 1.泗州大街以北,濉河以南,泰山南路以西,青阳南路以东。 2.泗州大街以南,黄山南路以西,汴河路以东,山河路以北。 3.濉河以北,青阳北路以东,245省道以西,长江路以南。 辖区内小区有:颖都家园、清华园、东方明珠、中正时代城、学府文苑、澜庭湾、书香东苑、东盛大都会、东方新城、宏景家园、景程花园、汴河苑、富园景都、富园竹苑、富园兰苑、富园桂苑、富园桃苑、金榜世家、洪中宿舍、育才花园、水上新村等。 五、认定办法 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见附件1。 六、报名地点:青阳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明珠楼一楼) 七、开学安排:9月1日14:00学生进班进行入学教育,9月2日正式上课。 八、招生要求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施教区入学儿童的家长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 备注: 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线下材料审核需要进校的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测量体温后方可进校。 2.7月26日—7月29日期间本施教区适龄儿童未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和线下材料审核的视作放弃,不予补登记。
附件1: 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1.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象是指小学、初中的起始年级学生,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2.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父母的独立居住房的房产证所在地为准。房产证取得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 3.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新购居住房住户,需出具2020年7月31日前签订的经房产处备案正式购房合同及其缴款正式发票,可按新购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4.房屋产权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至少一方)与上述房屋产权人口户口在一起的时间,小学和初中均需年满3年以上,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确无其他住房的(需出具无房证明),则儿童少年可以在上述房屋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5.房产证必须是居住房的房产证。商业用房(房产证标明是商住混用的除外)、阁楼(有独立房产证的除外)、工业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和各类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6.购买二手房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 7.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凭拆迁安置证和无房证明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货币补偿拆迁确无住房的,持拆迁协议和无房证明,在原拆迁地施教区入学。 8.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新生入学报名。 9.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于8月25日至29日集中研究解决。 10.上述认定办法由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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