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泗洪,精彩不断,每天更新!

微泗洪

搜索
查看: 5559|回复: 2

官宣!9月1日实施!泗洪骑电动车的都看看,这次真的来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1 06:20
  • 签到天数: 1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8-5 18:46:09|来自: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微信图片_20200805184553.png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范围的通告
    为提高我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相关规定,通告如下:一、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二、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区域为全市所辖全部区域,包括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条例》第四十一条、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苏公交〔2020〕94号)规定,首次处以2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处以50元罚款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头盔坏了可以再换生命没了不能重来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8-5 18:59:27|来自: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台湾
    顶帖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5-7 16:06
  • 签到天数: 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0-8-5 19:52:10|来自:中国江苏南京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京
    顶起!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