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更加注重预防保健,各类保健食品市场正在兴起,与此同时保健食品的安全问题也随之暴露,特别是性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一直是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打击的重点。 日前,被告人陈某就因销售一盒价格80元的有毒性保健品,获刑6个月。
案件回顾 陈某在泗洪县城区经营“保健品”店,销售成人用品、性保健品等。2018年5月,陈某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中医世家”“蚁粒神”等品牌壮阳保健品,其明知以上保健品含有非法添加的成分,仍将保健品藏在店内隐蔽处,秘密进行销售。同年5月23日,陈某以80元的价格销售给赵某1盒“中医世家”牌壮阳保健品。赵某服用后身体出现不良反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8年8月27日,侦查人员在陈某经营的保健品店内搜查到3盒“蚁粒神”牌保健品,经鉴定,“中医世家”“蚁粒神”两种壮阳保健品中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该成分会引起面部潮红、血压变化,严重时还会导致心肌梗死、甚至死亡。
提起公诉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泗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对来路不明的保健品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以免买到有毒有害保健品,损害身体健康。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不以造成危害结果为要件。行为人只要有生产、销售行为,不论数量多少,均构成犯罪。生产者、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规定,切莫为了追求利益,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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