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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第二实验学校南扩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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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4-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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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0-9-26 08:34:51|来自:日本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因公共利益需要,泗洪县人民政府拟对第二实验学校南扩工程红线范围内国
    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在对该项目实施征收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项目名称
    第二实验学校南扩工程

    二、调查登记单位
    (一)调查组织单位: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调查参与单位:城管局、资规局、市监局、税务局、大楼街道办事处、宏大房屋拆迁服务中心等单位和部门
    (三)预评估机构: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三、调查范围
    青阳北路东侧、第二实验学校南侧(详见地块红线图)。
    微信图片_20200926083438.png
    四、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登记是对红线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依法对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五、调查时间
    第二实验学校南扩工程调查登记工作从2020年9月25日开始,至2020年9月29日结束。调查结束后,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调查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装修房屋;改变房屋和土地性质用途;房屋析产、典当、赠予、买卖、租赁或抵押;户口迁入或分户;房产公证;新办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
    (二)调查期间,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及时、如实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土地、经营、租赁、纳税、户籍等相关证件和资料。
    (三)参与调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调查登记工作,确保所有调查情况真实、准确。
    (四)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拒绝配合调查、丈量的,将根据其房产底档登记情况或依据航拍图进行测量登记。由此原因造成被征收人损失的,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5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9-26 08:40:43|来自:日本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顶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9-26 08:40:47|来自:日本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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