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25年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共设9个受理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受理时间2025年7月28日-9月3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二、受理地点(一)总受理点泗洪县洪泽湖路实验学校南门西侧(校园内)。主要业务范围为受理首贷、续贷、就学信息变更、还款等业务。
泗洪县洪泽湖路实验学校-南门西侧(泗洪县分金亭东路与旗杆路交叉口正东方向30米左右)(二)8所学校受理点泗洪中学、淮北中学、泗洪姜堰高级中学、泗洪县第一高级中学、兴洪中学、新星中学、洪翔中学、新星中等专业学校。各受理点主要为本校考取高校的大学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助学贷款基本政策(一)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2.5万元。(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建议:1.足额办理;2.年限尽量长一点,为将来读研等做准备)。(三)贷款用途。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四)贷款利率。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借款人负担,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70个基点(即LPR5Y-0.7%)。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五)还款时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自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