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各功能区相关职能部门,宿迁追思园控股有限公司、宿迁永泽福寿园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全面落实省有关殡葬收费清单制、公墓墓葬一价清、所有收费全公开、清单之外无收费等管理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清单管理制度
(一)规范殡葬服务项目。
我市殡仪馆、墓园区分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由市民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在省规定及授权范围内,结合宿迁实际,分别制定公布《宿迁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宿迁市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清单(试行)》。其中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按省公布的10项执行,包括遗体接运(包括社会车辆遗体接运)、遗体存放、穿脱衣、遗容整理、告别(守灵)厅租用、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公益性公墓墓(格)葬、节地生态安葬、公墓维护管理;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共5项,包括遗体外运、特殊遗体整理、经营性公墓墓(格)葬、影像服务、公墓个性化需求服务。各县区(含市各功能区,下同)应在市公布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范围内,编制公布区域内服务项目和收费清单。
(二)统一清单公布内容。
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清单内容主要包括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计费单位、价格管理形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减免政策、惠民殡葬措施等。
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清单根据政策调整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发布。
二、完善殡葬基本服务收费管理
(一)健全殡葬服务
“同标同价”制度。全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按照非营利原则,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周边定价水平制定调整。殡葬服务单位具体收费标准,由同级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制定或按定价规则直接核定,并同步抄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市范围内相同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没有增加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除因新改扩建导致成本大幅增长外,收费标准应保持稳定。
全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政策,按照《宿迁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清单》执行。
(二)继续实施惠民殡葬收费政策。
骨灰寄存、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性公墓墓(格)葬中的骨灰堂格位、殡仪馆和墓园配建停车场免费,有关场地和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成本费用,纳入其他殡葬基本服务收费中。公益性公墓墓葬费对特困供养人员免费,对低保对象减半收费,减免费用由各公墓经营管理单位承担。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惠民殡葬最高免费限额仍为1500元,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其他惠民殡葬政策仍按《关于明确惠民殡葬相关事项的通知》(宿民发﹝[/fo
- 最近查阅:
